2月9日,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国家能源局发布《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 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》。其中提出,推动新能源上网电量参与市场交易。新能源项目(风电、太阳能发电)上网电量原则上全部进入电力市场,上网电价通过市场交易形成。新能源项目可报量报价参与交易,也可接受市场形成的价格。参与跨省跨区交易的新能源电量,上网电价和交易机制按照跨省跨区送电相关政策执行。
全文 | 两部门: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,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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